盲目学习消费互联网丨产业互联网30讲【避坑篇】第4讲
原创
2024-08-28 17: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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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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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
如何快速获取用户?产业互联网与消费互联网有哪些本质区别?如何避免掉入此类陷阱?
本篇是《产业互联网30讲》第二部分【避坑篇】的第4讲,为创业者、企业家详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盲目学习消费互联网经验的坑。
如何快速获取用户?产业互联网与消费互联网有哪些本质区别?如何避免掉入此类陷阱?
互联网进入中国的20多年间,培养了消费者使用和购买的习惯,人们的衣食住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培育了一批消费互联网巨头企业,其商业模式也经历了从模仿创新向领跑创新、输出创新转变的过程,也为产业互联网的出现提供了丰富养料。很多产业互联网创业者总是不自觉的用消费互联网的逻辑和打法来操作,结果交了大量的学费,还被挫折打击的鼻青眼肿,最终发现免费、补贴、单纯追求规模效应、服务长尾客户等打法大部分都不通。究其根本,是因为产业互联网与消费互联网有着一些本质的区别。首先,创造价值对象不同。消费互联网平台直接为用户创造价值,因此这部分群体通常在平台生态圈内被定义为“被补贴方”,他们是消费互联网平台企业重点研究的群体。而在互联网改造产业链市场的过程中,平台企业最终考量的是为客户方(不一定是最终使用者)创造价值,同时还要考虑到终端经销商、供应商、生产方等产业链中的角色利益,以及这些企业能力的提升,因此要为他们赋能,为他们创造价值,并团结他们一起实现产业链效能最优。其次,盈利模式不同。消费互联网平台更像双边线上的对接市场,平台对两边会形成“补贴”和“收费”两种形式,平台通过设计一边群体成为“补贴方”,前期投入巨量资金和资源建立流量基本盘,再考虑收费和变现平台可以向一边或双边群体收费。产业互联网平台的用户行为是高度专业化的经营活动,涉及到行业规则、技术标准、利益链条、“小圈子”关系和口碑等复杂因素,这些都不是短期可以突击式获得的,也不是靠补贴就可以形成信任度和忠诚度的。因此,产业互联网平台需要对一个细分产业链市场进行数字化改造,在产业链内部不存在“被补贴方”和“补贴方”,其盈利方式是基于数字化手段赋能产业链上下游提升产业链效率后的利益再分配,或者是利用竞争力抢夺所在市场中落后生产力的存量蛋糕后的利益再分配。第三,业务突破引爆点方式不同。消费互联网平台是典型的增量市场,消费者在平台的采购决策相对容易通过朋友圈、同学圈等进行进一步传播,平台可以通过建立某项“性感”消费业务,并设计让一边的用户群里不断形成口碑,以突破引爆点形成规模化增长。产业互联网平台是对存量市场的数字化改造,被赋能的企业很难也不太可能主动对同行进行口碑传播推广,反而有可能对外秘而不宣,防止同行学习。因此,对产业互联网平台而言,重点是基于产业链市场建立的某项或多项赋能业务是否有高增长性和高效能,以及赋能的业务是否有快速复制性,以期以突破引爆点形成规模化增长。第四,创建的方法论不同。在消费互联网浪潮中,传统企业家并不了解这个新市场的价值,大量的年轻人作为开荒者,反而先一步了解了这个市场的规则,并结合金融资本的力量,跑马圈地。产业互联网平台的产业老炮们,了解传统产业链存在无序竞争、优秀技术推广难、企业散乱差等矛盾,平台用市场化手段逐渐团结一部分优秀企业,重新进行价值分工,并对传统产业链进行变革,建立起数字化的产业集群和生态,实现产业链升级和蜕变。由此可见,构建产业互联网不是建立互联网的空中楼阁,产业互联网平台大厦的地基必须深深扎入产业链的土壤里!能勇士面前无险路!致敬每一位产业互联网从业者!非常感谢您的支持!关于产业互联网,你想听什么?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喜欢就点个“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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